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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节约用电表率作用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新能源和节能处 时间:2021-10-18 11:4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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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各公共机构,各地级以上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

  “十三五”以来,全省各级公共机构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努力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各项工作,为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当前,为应对我省电力供应紧张的形势,社会各界正在联合行动,共同做好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为进一步发挥公共机构表率作用,带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电良好习惯,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节电措施

  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积极做好办公设备科学用电、节约用电管理。一是加强空调运行管理。夏季环境温度低于30℃、冬季环境温度高于5℃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制冷温度设置不低于26℃,冬季制热温度设置不高于18℃;空调运行期间保持门窗关闭。二是合理使用照明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明,减少人工照明;适当减少照明灯具数量和功率,优先选用更高效的节能灯具;养成随手关灯的好习惯,人走关灯,杜绝长明灯。三是降低电梯使用强度。办公场所3层楼以下或上下两层楼时尽量走楼梯。减少非工作时段用电,下班时应确认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用电设备均处于关闭状态。

  二、靠前做好节电指导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主动作为,落实和完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下大力气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指导推进、监督考核、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统计审计等工作。要以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为抓手,调动各公共机构节约用电的积极性,督促指导各单位进一步落实节约用电的各项措施,为全省有序用电、节约用电工作作出更大的贡献。

  三、广泛开展节电宣传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手段,对节约用电进行集中宣传报道,扩大宣传影响,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电的浓厚氛围,促进形成勤俭节约、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广东省能源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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