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农经函〔2021〕165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根据省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部署,省发展改革委、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广东省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发改农经〔2021〕27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推动以工代赈落地见效,我们制定了《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指引》《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
工作指引供参考使用,各地可对照《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
附件:1.广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指引
2.广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以工代赈工作指引
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 省乡村振兴局(代章)
2021年8月25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