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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批复的通知

信息来源:铁路项目建设协调处 时间:2021-02-24 17: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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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基础〔2021〕45号     


佛山市发展改革局、轨道交通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21-2026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21〕31号)转发你们。请你市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国办发〔2018〕52号)和批复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做好项目建设方案研究论证,有序推进项目实施,严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保障建设运营质量安全,推进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我委报告。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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