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潮州至南昌高速公路潮州潮安至饶平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广东省交通集团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潮州市潮安区、饶平县 | 建设期限 | 48个月 |
总投资 | 63.22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比例为总投资的25%,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除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外,不足部分由潮州市财政统筹解决。资本金以外的建设资金由项目业主依法依规筹集。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项目起于潮州市潮安区文祠镇,设东塘枢纽互通与甬莞高速连接,路线往东北经潮安区归湖镇、凤凰镇及饶平县新塘镇,终于饶平县三饶镇,设三饶北枢纽互通与大潮高速及省道S222线相接,长约37.482公里。全线设桥梁14932.4米/36座,其中特大桥1761米/2座,大桥13171.4米/34座;设隧道8729.5米/5座,其中特长隧道6791.5米/2座,中隧道1938米/3座;设置东塘(枢纽)、凤凰、三饶北(枢纽)等3处,设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服务区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26.5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潮州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认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67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房 |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1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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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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