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沈海高速公路汕头濠江至汕尾陆丰段新增鳌江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工程项目核准前公示 | ||
申报单位 | 省交通集团 | 建设单位 |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揭阳市惠来县鳌江镇 | 建设期限 | 18个月 |
总投资 | 2.34亿元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40%,由建设单位自筹,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
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线拼宽长约1.24公里,其中拼宽桥梁约26米/2座;新建匝道长约2.14公里,其中桥梁约431米/3座;连接线长约1.1公里,其中桥梁约109.2米/3座。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项目采用“A型单喇叭”方案。互通范围主线维持既有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24.5米;匝道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新建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双向三车道匝道路基宽19.5米。连接线采用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揭阳市对该项目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评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 ||
审批处室 | 基础设施发展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67 |
电子邮箱 | fgw_zhjt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大院5号楼815房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5年6月4日至6月6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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