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核准〔2025〕9号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核准500千伏廉江核电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的请示》(广电规〔2025〕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廉江核电一期机组电力外送需求,提高珠西北地区电力供应能力,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500千伏廉江核电一期接入系统工程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9-440800-04-01-775034)。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湛江市、茂名市(跨区域)。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一)变电工程
1.500千伏高州开关站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
2.500千伏茂名站扩建工程:本期扩建1个500千伏出线间隔,新增装设1组90兆乏高压并联电抗器。
(二)线路工程
1.廉江核电站至茂名站1回500千伏线路:新建50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架设单回导线长约1×111千米,新建500千伏单回线路长约1×0.7千米;配合茂名站500千伏配串调整,新建500千伏同塔双回路长度约2×0.36千米。
2.廉江核电站至高州开关站1回500千伏线路:新建50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架设单回导线长约1×124千米。
(三)建设配套的通信光缆工程。
四、项目总投资为17114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34228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20%,来自自有资金,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解决。
五、项目建设要满足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环保、节能等标准要求。
六、项目要切实抓好建设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杜绝发生安全事故;在项目实施中,要进一步加强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针对识别的特征风险因素,做好项目各阶段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要按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质监工作,在收到核准文件后将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附件1)加盖公章后反馈我委(省能源局)。
七、请项目法人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2。
八、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发改能源〔2021〕1869号文、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00002025XS0008S01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500千伏廉江核电一期接入系统工程(湛江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500千伏廉江核电一期接入系统工程(茂名段)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批复》(茂府函〔2024〕90号)、《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500千伏廉江核电一期接入系统工程上报核准的复函》以及《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500千伏廉江核电一期接入系统工程(茂名段)上报核准的意见》(茂发改电力函〔2025〕84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十、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16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