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5〕43号
省林业局: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报送<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林函〔2024〕18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落实《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8- 2027年)》确定的有关建设内容,完善提升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基本功能,增强保护区管护能力,更好发挥保护区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我委原则同意广东象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能力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3-441322-15-01-200741)。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管护系统、巡护系统、科研监测系统和公众教育系统四部分。其中:管护系统包括管理站、管护点供电设施改造3处,视频监控系统建设5处,管理站网络系统建设3处;巡护系统包括巡护道路改造4km,巡护道路排水设施建设15km,购置摩托车、巡护无人机共7辆(架);科研监测系统包括新建气象观测站1个,新建水文水质监测站2处,购置地面标准自动气象系统、自记水位计、动物红外监测相机等气象、水文水质监测和野外观测设备共计306个(套、台);公众教育系统包括公众教育线路节点修缮8km,购置引导解说系统、显示屏、便携式导游机共22套(块、台)。
三、 项目总投资176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267万元,设备购置费2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8万元,预备费7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你局统筹中央及你局经管的省级资金分年度予以保障。
四、项目由你局自行组织建设实施。项目施工前,要做好现场地质勘察工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要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
五、根据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规定,建筑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全部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招标核准意见表见附件)。
六、请按照本批复,并结合我委委托评估意见,进一步完善细化项目建设方案,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按有关规定报我委审批。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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