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3〕35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关于上报审批国道G324线博罗青塘至增城交界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惠市发改基础〔2023〕1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国道G324线服务水平,促进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国道G324线博罗青塘至增城交界段改扩建工程(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7-441322-04-02-144170)。
二、项目位于惠州市,路线起于博罗县青塘(K875+800,双龙大道东侧),自东向西途经长宁镇、福田镇、石湾镇,终于博罗县与广州市增城区交界处(K895+700),路线全长约19.9公里。路线总体沿既有国道G324线两侧进行扩建,局部路段裁弯取直另辟新线。全线共设置桥梁880米/6座,其中新建大桥640米/2座(含跨线桥515米/1座),拆除重建中桥240米/4座;设置涵洞68道,其中桥改涵2道,旧涵拼宽66道;平面交叉72处。
三、项目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城市主干道功能建设,主路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辅路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48米、37.5米、32米;主路新建福园高架桥宽19.5米,辅路拆除重建福田桥宽23.5米,新建渔村桥宽49.75米,其余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其余技术指标须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城镇化地区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2-2021)。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16.4亿元,除按政策安排省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博罗县财政安排解决。
五、博罗县交通运输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1322007198398F)作为项目单位,负责本项目的建设管理。
六、项目可研批复相关前置文件分别是:粤发改投审〔2023〕23号、粤交规函〔2022〕800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441300202200030号)、惠府函〔2022〕299号、博府函〔2023〕119号。
七、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督促项目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九、项目开工建设前,项目单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用地及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