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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广东联采活性石灰项目(首期)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信息来源:省能源局节能处 时间:2022-11-07 10: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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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能许可〔2022〕256号

  广东联采活性石灰项目(首期)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两条400t/d机械化竖窑生石灰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综合电气楼、办公楼、研发楼、宿舍楼、水泵房和空压站等,主要设备包括破碎机、石灰竖窑、鼓风机、引风机、磨粉机、球磨机等。项目设计年产10万吨生石灰、10万吨氢氧化钙、20万吨碳酸钙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2486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2645万千瓦时、原煤消耗量不高于23976吨;项目生石灰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2.75千克标准煤/吨、碳酸钙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4.50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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