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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 建立涉案船舶价格认定业务长期协作关系

信息来源: 时间:2016-03-04 1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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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公安机关、海关等部门就涉案船舶及相关物品向广州市价格认证中心提起价格认定的任务不断增多,为解决中心工作人员对船舶勘验,估值等专业知识不足的问题,市中心经多方了解和实地调研,2015年底与广州航运交易有限公司达成了船舶及相关物品价格信息咨询服务的共识,并签订了长期业务协作的协议。广州航运交易公司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唯一通过国家交通运输部备案的船舶交易鉴证机构,先后在黄埔、番禺、东莞、惠州、韶关、清远、珠海、深圳等地区设立8个交易服务网点。2012年至2014年,广州航交所(20153月新注册广州航运交易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公司)共完成船舶交易988艘,交易额共32.57亿元,是华南地区最有影响力的船舶交易鉴证机构。

    今后,广州航运交易公司免费定期向市价格认证中心公布其船舶交易价格数据资料。认证中心在受理难度较大的涉案船舶价格认定业务时,邀请航运交易公司共同派员参与标的物的现场勘验,并由航运交易公司对协作项目的出具标的物价格信息咨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涉案船舶整体(或损坏部分)的特征描述,质量、性能检验概况,并提供近期三个与标的物船舶最近似的交易实例的在华南地区的实际交易价格(或损坏部分修复价格)。认证中心以受理的具体标的物,按次与交易公司明确协作内容,支付相关费用。

经市价格认证中心与航运交易公司的多次协商,按照拟定的《协议》,航运交易公司派员参与现场勘验并出具价格信息报告的收费标准约为《关于我省价格认证机构收费问题的通知》(粤价[2014]14号)确定标准的60%左右。市价格认证中心联合委政策法规处和委办公室共同审议了业务协作协议的具体细则和收费标准,得到了广州市发改委相关处室的支持和肯定,并由分管委领导批准同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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