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气候函〔2018〕1820号
河源市发展改革局:
报来的《关于申请广东省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核证减排量备案的请示》(河发改资环〔2018〕79号)收悉。经审核,河源市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符合《广东省森林保护碳普惠方法学》《广东省森林经营碳普惠方法学》的要求,现准予备案为省级碳普惠减排量(见附件),并通过省级碳普惠减排量注册登记系统发放至项目业主。请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碳普惠制核证减排量管理的暂行办法》规定,做好碳普惠减排量管理及相关工作,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或省碳普惠创新发展中心反映。
附件:河源市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8年4月23日
附件
河源市东江林场林业碳普惠项目
减排量备案信息表
序号 |
项目业主 |
省级碳普惠减排量(吨CO2当量) |
项目类型 |
1 |
广东省东江林场 (法人代表:黎新宇) |
34254 |
森林保护 |
2 |
广东省东江林场 (法人代表:黎新宇) |
27161 |
森林经营 |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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