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7〕1639号
湛江市发展改革局,广东电网公司,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湛江市发展改革局报来《关于徐闻县鲤鱼潭水库光伏电站二期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上网电价和接网补贴的请示》(湛发改价格〔2017〕22号)等文件悉。经审核,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徐闻鲤鱼潭水库光伏电站二期20兆瓦项目、徐闻鲤鱼潭水库光伏电站三期30兆瓦项目、董塘镇土壤修复与150MW光伏发电综合利用示范项目的电力接入系统工程均由项目业主建设,接网线路长度低于50公里,同意这三个项目的上网电价增加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下同)的接网费用。
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044号)规定,核定徐闻鲤鱼潭水库光伏电站二期20兆瓦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99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
三、徐闻鲤鱼潭水库光伏电站三期30兆瓦项目、董塘镇土壤修复与150MW光伏发电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参与竞争性配置,其中标承诺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96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的上网电价均为每千瓦时0.97元。
四、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光伏发电陆上风电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729号)规定,上述三个项目2017年6月30日以前仍未投运的,执行2017年标杆上网电价,即每千瓦时0.86元(含接网费用1分钱)。
五、上述规定自项目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