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五公开 > 结果公开

关于进一步完善深圳市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问题的批复

信息来源:价格处 时间:2022-01-07 14:44:03
字体: [大] [中] [小]

粤发改价格函〔2021〕2490号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方案>的请示》(深发改〔2021〕925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及我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1〕331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委所报的《深圳市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方案》,自2022年2月1日起执行。鉴于深圳市需要调整峰谷时段的电表较多,电网企业可按“调整一户,实施一户”的方式,对已调整好电表的用户,从次月1日起执行。请你委会同深圳供电局做好组织实施及政策宣传等工作。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12月22日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