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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部分生态文明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调整备选项目有关情况的公示

信息来源: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时间:2019-12-09 08: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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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实行项目调整制度”有关项目无法继续实施应及时调整的规定,拟将“和平县建筑渣土受纳场建设项目”、“龙川县老城区两渡河截污管网二期工程项目”等2个备选项目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2019年12月9日—13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真实性、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况,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反馈意见,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

  联系方式:电话:020-83133190 传真:020-83138699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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