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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开征求对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已结束)

信息来源:价格管理处 时间:2015-06-09 16: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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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2015〕285号

  为合理疏导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路客运行业的影响,经省政府同意,我省于2010年6月1日建立了道路客运油运联动机制。截至2015年4月25日,按照联动机制确定的联动范围、联动原则和联动方法,根据成品油价格调整情况,我们对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进行了7升7降共14次调整。从总体看,现行联动机制运行顺畅,对疏导成品油价格上涨影响企业成本增加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联动机制在运行过程中也暴露出联动周期过长,联动的油价变动幅度限制偏高,审批备案程序繁琐等问题。为进一步完善油运联动机制,在对现行机制联动效果评估的同时,结合油价机制改革变化,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广使用国V车用燃油的通知》(粤府函〔2014〕107号)要求,我们主要针对“代表油品”、“联动方法”和“联动的操作要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就《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进一步完善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6月17日,有关意见及建议可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

  附件: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6月8日   

  (省发展改革委通讯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管理处 邮政编码:510040  传真:020-83134175 电子邮箱:gdswjjgyc@sohu.com;省交通运输厅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运输处 邮政编码:510101 传真:020-83846709 电子邮箱:jibo@gdc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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