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8-19日,国务院办公厅组织对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青海、新疆等20个省(区、市)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 期间,我委向国务院办公厅督查组全面汇报了我省“信用修复”一件事等有关工作情况。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典型经验做法的通报》,肯定各地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加快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实施了一大批好举措好做法,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将我委推动的“广东省建立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机制”等典型做法予以通报表扬(全国共30项,其中我省2项,省本级1项、深圳市1项)。
近年来,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社会各界对经营主体信用状况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信用修复的需求日益增长。今年初,针对信用修复存在的多头修复、重复修复等问题,我委牵头制定《深化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改革 办好信用修复“一件事”工作方案》并报请省政府同意印发实施。方案部署了3个方面10项任务,力争实现修复申请“只进一门”、修复办理“一次办成”、修复指引“一图尽览”、修复政策“一书告知”,为企业和群众办理信用修复实现流程最优化、成本最小化、体验最佳化。截至目前,我省累计办理信用修复超29万件,占全国信用修复总量的1/4。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关切,强化探索创新,谋划推出信用助企惠民“一揽子”改革举措,持续擦亮“粤信用 越省事”品牌,发挥信用对提高资源配置效率、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发展信心,改善社会预期,服务高质量发展。
附:
国务院办公厅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第二十一项)
广东省建立企业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次办成”机制。一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针对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3类信息修复,梳理优化不同信用平台间的修复标准、文书和流程。二是通过信用广东平台统一整合归集全省3类信用修复数据,依托省“一网共享”平台、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等平台实现数据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互认。三是制定并在线上线下渠道公布失信信息修复指引“一张图”,明确申请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内容,并依托行政服务大厅、政务服务中心等载体为企业群众提供咨询受理、帮办代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利度、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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