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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我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已废止)

信息来源:收费管理处 时间:2015-04-07 1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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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价格〔2015145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物价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佛山市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广东、深圳、珠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广州、黄埔、深圳、拱北、汕头、江门、湛江海关:

  现将涉及价格主管部门管理权限(涉及交通部门管理权限的港口收费除外)的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去年我们对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了检查,最近省政府部署对我省进出口环节收费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我们将根据去年的检查情况及本次各专项督查组了解的情况,对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提出保留、取消、放开收费的意见,该取消的予以取消,该降低标准的予以降低,具备竞争条件能放开的予以放开。

  各地市价格主管部门也要对本级制定的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并将本级出台的收费提出保留、取消的意见及依据,430日前报省发展改革委。

  附件:广东省进出口环节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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