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并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以下简称“联动机制”)的要求,对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价格运行的新特点、新变化,充分发挥联动机制作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要求,我委结合实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界人士积极献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8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
信函请寄至: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价格综合调控处),邮编510031。
传真请发至:(020)83134195。
电子邮件请发至:tkcjj@gd.gov.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1835号)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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