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天然气行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家对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以及提高利用效率提出更高的要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并借鉴部分省市经验做法,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城镇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进一步健全城镇管道燃气价格定价机制,提高定价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规范收费行为,促进城燃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思路和考虑
一是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明确定价方式和定价原则,突出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强调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及时理顺价格,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营造有序市场环境。加强价格监管,规范配气价格的形成,强化成本约束,防止企业利用自然垄断优势向竞争性环节延伸,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发挥价格引导作用。针对老旧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难、部分城燃企业议价能力不足等问题,充分利用价格机制,引导合理投资,促进行业提高利用效率,鼓励多元化的气源采购。
三、主要内容
一是明确管理内容。《办法》明确城镇管道燃气的管理内容,将价格分为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其中居民配气和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非居民配气价格和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二是明确定价方法。《办法》中明确配气价格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销售价格由气源价格和配气价格构成,并建立城镇管道燃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同时对分类气价、阶梯气价等制度进行规范。
三是明确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等。《办法》规范管道燃气价格制定和调整启动程序,明确要履行成本监审或成本调查等相关程序,同时要求定价机关和经营主体均要做好相关价格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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