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产业函〔2016〕3973号
按照省政府与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在粤发改产业〔2016〕499号文已公告7家企业作为2016年广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基础上,经过进一步核查,将仁化县闽东金属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增补为2016年广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第二批),并对相关进度安排进行了调整。现予以公告。
附件:1.广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分解表(第二批)
附件:2.广东省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进度安排表(调整)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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