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产业〔2016〕499号
按照省政府与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签订的《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相关要求,现将广东省2016年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分解及退出时间进度安排予以公告。
附件:1.广东省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2.广东省2016年化解钢铁过剩产能进度安排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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