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物价局、交通局:
《关于要求调整金龙大道平陵收费站和东坑收费站收费标准的请示》(惠市交发〔2001〕66号)悉。鉴于你市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经省计委批准扩大了投资规模,还贷压力较重。为支持你市公路基础建设,增强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正常收费还贷能力,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省政府令第34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自2002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金龙大道改造工程项目(长72.5公里、采用平原微丘区一级公路标准)平陵、东坑收费站部分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平陵收费站二类车由5元调为8元,三类车由10元调为15元,四类车由15元调为20元,五类车由20调为25元,一类车2元不变;东坑收费站二类车由5元调为8元,其余一类车2元、三类车15元、四类车20元、五类车25元标准不变(详见附表)。
二、请通知收费单位到当地物价局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
附表:惠州市金龙大道平陵、东坑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表
附表:
惠州市金龙大道平陵、东坑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车次
车辆类型 | 收费标准 | 原收费标准 | |
平陵站 | 东坑站 | ||
摩托车 | 2 | 2 | 2 |
2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各种拖拉机 | 5 | 5 | 5 |
21座上至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10 | 10 | 15 |
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 | 20 | 15 | 20 |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 25 | 20 | 25 |
军车及执行任务的省政府查禁公路三乱督察队标牌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车、执行紧急救灾抢险任务的车辆 | 免费 | 免费 | 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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