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关于湖北境内电气化铁路供电工程还贷电价的批复
二00二年十月十日 计价格[2002]1903号
湖北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湖北境内电气化铁路供电价格的请示》(鄂价能交〔2002〕12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京广铁路武昌段、咸宁段和襄渝铁路十堰花果段供电工程还贷电价分别为:在执行湖北省电网大工业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03元0.069元和0.152元(含税)。
以上加价标准自供电工程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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