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省道1915线惠州段佛祖坳收费站由
单向收费改为双向收费的批复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粤价[1997]319号
惠州市物价局:
《关于省道惠深线佛祖坳收费站开征过路费的请示》(惠价[1997]12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市投资对省道1915线惠州(惠深线)陈江至坑塘段(全长21.7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造,以及惠深线原“南出口收费站”(单向收费)经省交通厅粤交路函[1997]1004号文批准,迁至惠深线K34+700处,并更名为“佛祖坳收费站”。为支持你市交通建设,确保惠深线陈江至坑塘段改造集资贷款偿还能力,并考虑不增加收费站(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工交0763号文精神,及省计委粤计交[1994]528号文有关规定,同意该路段改造工程竣工通车后,惠深线佛祖坳收费站由原单向收费改为双向收费,收费标准维持不变。
二、佛祖坳收费站新增一向收费的收入,用于统筹偿还惠深线陈江至坑塘段改造集资贷款本息,原一向收费的收入仍用于惠深线惠州至陈江段(全长21.5公里)改造集资贷款本息。收费站收费收入和使用的报表及各类车流量情况应于每年、季末后20天内上报我局。
三、请通知收费单位到你局换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并由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该收费站收费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