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广东长城网
部分资费标准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二月一日 粤价[1999]18号
广东新长城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广东长城网移动电话部份资费项目的请示》(粤新长城[1998]014号)悉。鉴于你司长城网目前覆盖范围仍较小,仍未实现全省联网和自动漫游,为进一步开拓市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移动电话现行资费政策,经研究,同意对长城网移动电话资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初装费:由原1000~2000元/户,调为300~500元/户。
二、基本服务费:可打出、打入的电话由原50元/月・户,调为40元/月・户;只打出、不打入的电话由原40元/月・户,调为30元/月・户。
三、本业务区移动通话费:只打出、不打入的电话由原0.40元/分钟,调为0.30元/分钟。
四、要求更改电子串号板及串号费:由原200元/次,调为100元/次。
其他有关收费标准和规定仍按我局粤价[1998]192号文规定执行。
本文自1999年2月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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