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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梅高速公路北斗至清潭(右线)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3-10-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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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省交通厅关于汕梅高速公路北斗至清潭(右线)车辆通行费标准的批复
二00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粤费[2001]7号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汕梅高速公路北斗至清潭段(右线)收费标准的指示》(粤交集投[2000]301号)收悉。根据省政府批示(粤办函[2001]257号),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汕梅高速公路北斗至清潭段(右线)建成通车后在北斗设立临时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该临时收费站有效设置期2年,2003年4月底期满撤销。
    二、该路段底收费车辆分类及收费系数暂按附表1的标准执行,待全省高速公路收费车辆分类及收费系数统一后,再按统一后的标准执行。
    三、该路段车辆通行费的具体标准执行附表2的标准。
    四、该路段所收的车辆通行费除按报省交通、物价、审计部门备案的标准提取管理费外,其余须专款用于偿还该路段的投资本息。每年的收费报表及车流量情况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物价局、交通厅。省物价局、财政厅、审计厅和交通厅每年第一季度对高速公路收费进行年审。
    五、请通知收费单位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票据。
    附表一:

汕梅汕梅高速公路北斗至清潭段车辆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车类 分类标准  主 要 车 型 车 种  系数
轴数 轮数 车头高度(米) 轴距(米)
2 2月4日 <1.3 <3.2 小轿车、吉普车、的士头人货车、摩托车 1
2 4 ≥1.3 ≥3.2 面包车、小型人货车、轻型货车、小型客车 1.5
2 6 ≥1.3 ≥3.2 中型客车、大型普通客车、中型货车 2
3 6月10日 ≥1.3 ≥3.2 大型豪华客车、双层大客车、大型货车、大型拖(挂)车、20英尺集装箱车 3
>3 >10 ≥1.3 ≥3.2 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 4

    附表二:

汕梅高速公路北斗至清潭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收费区间  里程(公里) 收费标准(元)  收费部门 批准文号 备注
一类车 二类车 三类车 四类车 五类车      
北斗-清潭 14.095 5 10 15 20 30   粤费[20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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