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关于“本地通”移动电话资费标准的批复
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粤价[1999]70号
省移动通信局:
《关于推出移动电话“本地通”品牌的请示》(粤移公司[1999]第38号)悉。鉴于目前GSM网的容量有限,而模拟移动网话务量较低,为充分利用现有模拟网资源,适应各层次用户的通信需求,经研究,同意“本地通”移动电话(即用户只能在本地网内使用)的收费在“大众通”的资费标准上每月首60分钟免收基本移动通话费,具体标准如下:
1、入网费:500元/户;
2、基本移动通话费:0.50元/分钟(不足一分钟按一分钟计),每月首60分钟免收基本移动通话费;
3、月租费:40元/月・户。
以上标准自1999年4月1日起执行。“本地通”用户转GSM用户时,应补足入网费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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