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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09-04-15 15: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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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关于广韶高速公路韶关收费站的请示》(粤交集经〔2008〕83号)悉。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收费站
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粤办函〔2009〕21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京珠高速公路韶关匝道收费站交工验收通车后,
    收费车型统一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各类车的收费系数见附件1;增设的西联互通路段收费标准为0.48元/标准车公里,已通车营运的甘塘至太和段执行《关于京珠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批复》(粤费〔2006〕1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2。
    二、京珠高速公路韶关收费站收费设施须经验收符合省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方可收费。
    三、收费站每年收费报表及车流量情况须于次年2月底前报省物价局、交通厅,并接受省价格、财政、审计和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综合年审。
    四、请通知经营单位到省物价局申领《广东省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并使用省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

    附件:
    1.京珠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表
    2.京珠高速公路甘塘至太和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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