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微信二维码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手机版二维码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公告公示 > 业务公告

关于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10-05-06 17:04:21
字体: [大] [中] [小]

 

佛山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佛山市物价局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上网电价请示》(佛价〔2010〕39号)悉。按照同一电厂实行同一上网电价的原则,核定南海长海发电有限公司75MW发电机组不含脱硫电价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6743元(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脱硫电价按省物价局、环保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关于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问题的通知》(粤价〔2008〕173)的规定办理。
二○一○年五月六日

 

相关附件:

打印文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