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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东莞市塘厦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10-11-08 14: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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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东莞市塘厦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粤价〔2010〕249号

广东电网公司,广东新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新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准上网电价的申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现核定东莞市塘厦镇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回收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自发电机组正式投入商业运行之日起执行。

    抄 送:省发展改革委,东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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