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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10-10-22 09: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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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对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批复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    粤价〔2010〕229号
 
 
肇庆、惠州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广东电网公司:
    肇庆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报来《关于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不再执行差别电价的请示》(肇价〔2010〕123号)及惠州市物价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报来《关于对惠阳市水泥厂取消差别电价的请示》(惠价〔2010〕152)等文件收悉。经核实,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已拆除了机立窑等落后设备,转产为水泥粉磨等允许类企业。同意取消省物价局、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加大水泥行业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的通知》(粤价〔2008〕408号文)对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实行差别电价的规定,其用电价格按当地正常分类电价执行,具体企业名单及取消差别电价时间见附件。
   
    附件:取消差别电价水泥企业名单
 
    附件:取消差别电价水泥企业名单
所在地区
企业名称
取消差别电价时间
肇庆市
德庆金辉罗洪水泥厂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日
惠州市
惠阳市水泥厂
2010年5月1日
惠州市
博罗县隆达水泥有限公司(现改为博罗县鑫源建材加工厂)
2010年1月1日
惠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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