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明确中国铁路
对外服务总公司货运代理收费标准的复函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 计办价管〔1998〕426号
铁道部办公厅:
你部所属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报来《关于申请重新批复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国际货运代理收费标准的请示》(外服函〔1998〕12号),要求审批。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中国铁路对外服务总公司国际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可按代理业务性质不同,分别比照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外运(集团)公司、交通部中国外轮代理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公司的收费标准执行,并可根据代理市场供需情况,与国外付费人协商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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