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审定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的复函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计办价格[2002]1641号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计划委员会: 你委《关于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定价目录>的请示》(内计价字[2002]1635号,以下简称《目录》)收悉。经审定,现函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委所拟《目录》。《目录》中的具体表述,请注意与《价格法》的有关规定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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