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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潮州市完善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信息来源: 时间:2007-07-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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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交通厅关于潮州市完善路桥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二○○七年五月三十日    粤价函[2007]245号

潮州市人民政府:
    省政府办公厅转来你市潮府报〔2006〕42号文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池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即一至五类车收费标准由原2元、5元、15元、25元、30元调整为2元、8元、20元、30元、35元,具体见附件1。
    二、同意撤销径口收费站。
    三、同意潮州市委托汕汾高速公路潮州市境内收费站出口单向代收进入你市的非潮州籍车辆通行费次票,收费车型按车辆轴(轮)数及车头高度等物理参数进行分类,一至五类车收费标准为10元、10元、25元、30元、40元,具体见附件2。
    四、潮州市年票收费标准及其他收费管理有关事项仍按省物价局粤价函〔2003〕347号文执行
    五、潮州市年票制方案试行两年。
    附件:
    1.池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2.汕汾高速公路潮州市境内收费站代收非潮州籍车辆通行费次票标准表

    附件1:

潮州市池樟收费站车辆通行费(次票)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车次

车 辆 类 型 收费标准 原收费标准
摩托车 2 2
20座以下客车、2吨以下(含2吨)货车、机动三轮车、简易机动车、各种拖拉机    
  8 5
21座以上至50座客车、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20 15
51座以上客车、5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 30 25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35 30

    备注:免费车辆范围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

汕汾高速公路潮州市境内收费站代收非潮州籍车辆通行费次票标准表

车辆分类 车型分类标准 主要车型车种 收费标准(元)
轴数 轮数 车头高度(米) 轴距(米)
2 4 <1.3 <3.2 小轿车、吉普车、的士头货车 10
2 4 ≥1.3 ≥3.2 面包车、小型人货车、轻型货车、小型客车 10
2 6 ≥1.3 ≥3.2 中型客车、大型客车、中型货车 25
2 6月10日 ≥1.3 ≥3.2 大型货车、大型拖(挂)车、20英尺集装箱车 30
2 >10 ≥1.3 ≥3.2 重型货车、重型拖(挂)车、40英尺集装箱车 40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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