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2〕1519号 2012年12月29日
茂名市人民政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你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同意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
二、同意你市自2013年1月1日起调整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调整后的年票收费标准见附件;次票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收费标准仍按原批准的标准执行。
附件:茂名市车辆通行费年票收费标准表
抄送:省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监察厅、财政厅、审计厅,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茂名市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