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粤价〔2011〕203号
省粤电集团,广东电网公司:
省粤电集团报来《关于核定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请示》(粤电财〔2010〕160号)悉。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项目属于享受中央财政资金补贴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594号)规定,核定广东粤电华南理工大学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498元(含税),自电站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抄 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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