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江市永昊食品有限公司冷藏设施用电价格问题的批复
粤价〔2012〕87号 二○一二年四月十九日
阳江市物价局,广东电网公司:
阳江市物价局报来《关于阳江市永昊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非普工业电价标准的请示》(阳发改呈〔2012〕21号)悉。经核实,阳江市永昊食品有限公司已纳入政府指定承担应急储备任务的冷藏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我局《关于政府指定承担应急储备任务的冷藏设施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176号)规定,阳江市永昊食品有限公司冷藏设施用电执行当地非普工业电价标准,不执行峰谷电价,自2012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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