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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定东莞市虎门镇大岭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信息来源: 时间:2013-10-09 08: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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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东莞市虎门镇大岭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的批复

 

粤价〔2013〕227号     2013年10月8日

 

广东电网公司,广东新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新科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来《关于核准上网电价的申请》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规定,核定东莞市虎门镇大岭山生活垃圾填埋场沼气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为0.689元/千瓦时(含税),自发电机组并网发电之日起执行。

 

抄送:东莞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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