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价格函〔2016〕978号
省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调整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粤教师函〔2014〕137号)收悉。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规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收费标准为:笔试70元/人·科次(不分纸考、机考);面试280元/人·次。
二、请通知有关收费单位做好收费公示,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2日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