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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安排2018年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

信息来源:投资与重点项目处 时间:2018-11-27 16: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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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拟安排2018年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

申报单位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期限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1472号)和各受灾严重地市申请,我委拟将国家下达我省2018年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安排给永湖镇淡塘村过河村小组沿淡水河河岸道路塌方修复工程等23个项目(详见附件),给予部分投资补助,专项用于我省台风灾害期间受灾严重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

审批处室

投资与重点项目处

联系电话

020-83133079

电子邮箱

fgw_tzyzdxmc@gd.gov.cn

邮政编码

510031

邮政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8年11月27日    11月2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