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拟安排2018年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公示 | ||
申报单位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 建设期限 |
|
总投资 |
| 资金来源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8〕1472号)和各受灾严重地市申请,我委拟将国家下达我省2018年台风灾害救灾应急补助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分别安排给永湖镇淡塘村过河村小组沿淡水河河岸道路塌方修复工程等23个项目(详见附件),给予部分投资补助,专项用于我省台风灾害期间受灾严重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益性设施建设。 | ||
审批处室 | 投资与重点项目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79 |
电子邮箱 | fgw_tzyzdxm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18年11月27日 至 11月2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