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中山大雁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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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山市 |
建设期限 |
2017年-2020年 |
总投资 |
92.7亿元(含建设期贷款利息) |
资金来源 |
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由业主自筹;其它建设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起于中山市黄圃镇,终于珠海市唐家湾镇,全长约57.3公里。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先行建设中山大雁至翠亨高速公路(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一期工程)。一期工程位于中山市境内,起于黄圃,接广中江高速公路,经三角、民众,终于翠亨新区,全长约37.2公里。 一期工程全线设置桥梁27562米/32座(含互通立交主线桥、主线上跨分离式立交桥)。其中,特大桥20349米/13座,大桥6781米/12座,中桥432米/7座。一期工程全线在大雁(枢纽)、黄圃港、三角北、三角(枢纽)、民众、民众东、保家(枢纽)、横门北、横门(枢纽)、横门南10处设置互通立交;设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1处。同步建设必要的交通工程和沿线设施。 一期工程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采用33.5米,一般桥梁宽度采用33米。一期工程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其他技术指标应符合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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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交通办综合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054 |
电子邮箱 |
jtbzhjtc@163.com |
邮政编码 |
510031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发展改革委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7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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