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南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扩能工程项目审批前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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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南海绿电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南海区狮山镇狮山林场瘦狗岭,原厂址南侧空地 |
建设期限 |
2017- |
总投资 |
76946.59万元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解决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本项目为扩建工程,扩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500吨,配置2台20MW汽轮发电机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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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
联系电话 |
83133190 |
电子邮箱 |
fgwzhc@gd.gov.cn |
邮政编码 |
510030 |
邮政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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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示的期限为 8月17日 至 8月23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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