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18年资环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的公示 |
||
申报单位 |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
建设期限 |
|
总投资 |
|
资金来源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拟正式上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申报2018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草案的请示》以及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工程专项和污水垃圾处理专项计划草案。其中,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类计划草案涉及项目47个(见附件),主要涉及污水处理、污水提标改造和垃圾焚烧等设施建设,污水处理能力64.5万吨/日,污水提标改造169万吨/日,污水管网1090.25公里,初雨处理规模75万吨/日,垃圾填埋场库容730万立方米,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1500吨/日,总投资约161.98亿元,申请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33.07亿元;节能循环利用项目共10个(其中节能6个、循环经济3个、节水1个),总投资约13.2亿元,申请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7700万元;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共78个,总投资约192亿元,申请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36.22亿元。 |
||
审批处室 |
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处 |
联系电话 |
020-83133190 |
电子邮箱 |
fgwzhc@gd.gov.cn |
邮政编码 |
|
邮政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