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国道G323线连南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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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 |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公路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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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清远市连南县 |
建设期限 |
2012-2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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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投 资 |
7620万元 |
资金来源 |
省按规定标准给予补助,其余由地方自筹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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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及 主要内容 |
项目起于连南瑶族自治县三江镇狮子山脚,沿现有国道G323线西北侧改线,经雁塘庙,终于县政府西侧(接回现有国道G323线),路线长约3.4公里,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3米。水泥混凝土路面。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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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处室 |
交通处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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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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