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
申报单位 | 建设单位 | ||
建设地点 | 建设期限 |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龙江东江大桥及引道工程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其中:主线设计速度调整为80公里/小时,辅道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23—46.5米(其中桥面宽26米)。北引道工程仍采用一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技术标准,设计车速调整为60公里/小时,路基宽29米,其中:与从莞高速共走廊段长约2.12公里,调整采用二级公路结合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调整为5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6.5米。 | ||
审批处室 | 联系电话 | ||
电子邮箱 | 邮政编码 | ||
邮政地址 |
本公示的期限为 2021年5月31日 至 2021年6月4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届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我委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我委提出。(以上应填写《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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