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144号
省代建局:
《关于报送<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粤代建前期函〔2024〕456号)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省委机关幼儿院办学条件,扩大区域优质学位覆盖面,助力我省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同意中共广东省委机关幼儿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5-440104-05-01-958236)。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中山一路梅花村71 号。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一栋综合教学楼及附属用房门卫室、晨检接待厅、保健观察室、地下设备室,以及配套新建公用工程、室外道路广场、绿化工程等。新建建筑面积7271.50平方米,拆除建筑面积3665.91平方米。项目建设工期为11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估算5033.8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3940.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3.89万元,基本预备费239.71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教育资金安排1089万元,其余由省委机关幼儿院自筹解决。
四、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资源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好相关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六、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抓紧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等审批流程。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粤(2021)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0043476号、穗府函〔2023〕230号。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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