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发改投审〔2024〕3号
省检察院:
《关于报送广东检察官学院修缮装修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函》(粤检函〔2023〕12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广东检察官学院修缮装修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107-440000-04-01-302559)初步设计概算。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泌冲沙联路2号。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装修总面积16000平方米,其中,食堂、宿舍楼、员工楼外墙改造装修面积6500平方米,学院内地面通道和绿化改造面积2200平方米,食堂、宿舍楼室内装修改造面积7300平方米(包括对现有的水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等设施进行升级),食堂、宿舍楼分别加建室外观光电梯各1部(共2部)。
三、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8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8万元、预备费用88万元。
四、项目建设资金除由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基建投资及配套)分年度安排外,未安排部分纳入省级财政接续保障。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东检察官学院修缮装修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2024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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