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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信息来源:农村经济处 时间:2022-10-24 1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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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发改投审〔2022〕51号

省林业局:

  《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再次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建议书的函》(粤林函〔2022〕20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加强对中华穿山甲及其他种类穿山甲的研究和保护意义重大,且项目作为国家和省的重要科研平台和保护基地,已纳入《“十四五”林业草原保护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林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原则同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穿山甲保护研究中心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40106-77-01-091386)。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道渔沙坦村,总用地面积761547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532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906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动物繁育用房、穿山甲种质资源基因库、隔离检疫用房、科研业务用房、标本馆宣教馆等。项目建设期为2022年至2025年。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7780万元,所需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和统筹省级财政资金予以保障。

  四、根据《广东省政府投资省属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粤府〔2022〕12号)第六条有关规定,项目属于农林、生态环保领域项目,建设专业性强、标准特殊、生态环境要求高,且你局具备一定的项目建设管理能力,因此,项目可由你局自行组织建设,不实行代建。

  五、请项目单位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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