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174号
广东江晟铝业有限公司生产铝合金型材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5.7万吨铝合金型材产品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熔铸车间、办公楼、宿舍楼、配电房、开关站等,主要设备包括熔炼炉、均质炉、挤压机、氧化线、加热炉、抛光机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15494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201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861万立方米;项目挤压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12千克标准煤/吨、阳极氧化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165千克标准煤/吨、喷涂粉末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33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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