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120号
汇江铝业一期年产5万吨铝型材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年产5万吨铝合金型材生产线,主要建构筑物包括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主要设备包括熔铸炉、铝型材挤压机,卧式自动喷涂线,卧式氧化线等。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耗不高于8939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3660万千瓦时、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332.77万立方米;项目铝棒、挤压时效基材、阳极氧化型材、粉末喷涂型材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不高于83.08千克标准煤/吨、101.64千克标准煤/吨、88.73千克标准煤/吨、54.89千克标准煤/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相关附件:
主办单位: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省投资和信用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5号楼(邮编:510031)业务咨询电话:020-12345
版权所有: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未经书面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粤ICP备2022065133号-4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1448号
网站标识码4400000058